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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黎平县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招聘办法
2012-06-26 11:29  华图网校 点击: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特岗计划”县教育局、纪检监察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特岗计划”县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于7月22日上午12点前报州教育局“特岗办”(电子邮箱:zhoushizhike@126.cm)。州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连同本州考务安排于7月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师范处。7月日后,省教育厅在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和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我州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7月23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1年9月至2012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7月2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州设1个考点,考点设在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州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按照填报志愿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8月5日州教育局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样式见附表3)报省教育厅师范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8月9日后在 “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必须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在8月12日到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进行面试。面试前在8月10日接受所报考“特岗计划”县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另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在黔东南州教育局、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和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5、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特岗计划”县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填报志愿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凡是被确定为体检的考生,在8月15日自带一张免冠照片按体检规定到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体检。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特岗计划”县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

  被录取考生于8月20日到“特岗计划”县与“特岗计划”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聘任合同的已录取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8月23日州教育局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邮寄和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师范处,经省审核后于8月24日在“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和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于8月26日—27日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州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培训地点: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培训合格后,由州教育局发给培训合格证、《黔东南州2012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黔东南州2012年特岗教师报到证》、培训合格证,按报到证规定的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愿放弃,“特岗计划”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由县教育局及时上报不到岗录取签约人员,州教育局按本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报考者必须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七、组织保障

  为做好2012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县教育局成立“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小组:

  组 长:闵文相(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唐定海(县纪委驻部门第二纪检组组长、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邓巴斯(县教育局副局长)

  姚廷清(县教育局副局长)

  杨胜培(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吴传贵(办公室负责人)

  姜有源(师资教育股股长)

  陈文俊(人事教育股股长)

  龙渝方(计财股负责人)

  吴胜文(基础教育股股长)

  杨 升(政策法规股股长)

  招聘工作小组设办公室在师资教育股,负责招聘具体工作。姜有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人员从相关股室抽调。

  本办法由黎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黎平县2012年招聘特岗教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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