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3、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且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有半年以上从事中小学教学经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以上(1)、(2)、(3)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不能报考),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4、对已取得2012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44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前招聘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是否列入招聘对象,由各市(州)自行确定。
以上第1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原则上须一致,相近专业是否列入招聘对象,由各市(州)自行确定。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招聘生源地范围由市(州)自行确定。报考者可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查询相关市(州)、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招聘信息。
在编教师(含2009、2010和2011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指标
国家"特岗计划"指标7574名、县"特岗计划"指标3505名,安排在务川、正安、凤冈、道真、桐梓、习水、湄潭、赤水、西秀区、镇宁、平坝、普定、关岭、紫云、独山、三都、惠水、罗甸、长顺、贵定、平塘、黄平、施秉、三穗、岑巩、天柱、锦屏、黎平、从江、榕江、雷山、台江、剑河、麻江、丹寨、镇远、碧江区、江口、德江、石阡、思南、沿河、印江、松桃、玉屏、七星关区、大方、黔西、织金、纳雍、威宁、赫章、百里杜鹃风景区、六枝、水城、望谟、贞丰、册亨、安龙、普安、晴隆、兴仁62个县。
具体指标分配见附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