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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湄潭县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招聘实施细则
2012-06-26 11:55  华图网校 点击:

  (二)第二阶段招聘

  第一阶段招考不满时,启动第二阶段招考工作。

  1、报名

  (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2年7月17日-19日

  (2)“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2年7月20日-21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3) “现场审核确认”地点: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审核确认。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③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从教经历证明[须经所在学校校长和县(区、市)教科局局长签字认可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报考县“特岗计划”的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

  ⑤填写好的《贵州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⑥“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初审及公示

  报考人员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合格、公示后取得考试资格。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建立报考人员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于7月22日前报市教育局。7月23日后,省教育厅在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和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7月23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①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1年9月至2012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②笔试时间:7月28日上午9:00-11:30

  ③笔试地点:遵义师范学院。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④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示

  评卷工作由遵义市教育局和湄潭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完成。

  笔试成绩由遵义市教育局和湄潭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地点:湄潭县(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8月9日后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及公示

  ①面试时间:2012年8月13日

  ②面试地点:遵义师范学院

  面试由湄潭县“特岗计划”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③公示地点:遵义师范学院

  5、体检及公示(8月14日-15日)

  参加体检人员按“特岗计划”县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并公示,公示地点:遵义师范学院。若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笔试成绩优先(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由遵义市教育局及湄潭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医院进行。

  6、录取、签约及公示(8月16日)

  (1)录取: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若最后一个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首先按同等学历师范教育类专业考生优先,其次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再次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优先,最后以学历高者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仍出现条件完全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录取其最高分。被录取者分报考学段、学科,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岗(若成绩并列,参照上述录取原则进行择岗)。

  (2)签约: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在2012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湄潭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于8月20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于8月22日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邮寄和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师范处,经省审核后于8月24日在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和贵州教育网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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