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2日,《贵州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出台,预示着贵州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工作拉开帷幕。今年的相关招录细则稳中有变,考生应调整好心态,积极备考。华图网校专家深入解读公告内容,希望帮助考生迈出成功的第一步。
一、招考人数减少
2011年中央分配下达给贵州省的试点招录计划为502人,而2010年中央分配下达给贵州省的试点招录计划为754人。由于招录培养人数的减少,意味着今年报考竞争更加激烈,华图网校专家建议报考者仔细考虑自身的条件,理性报名。
二、负责定向培养的院校略有变化
2011年承担贵州省招录试点工作培养任务的院校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西南政法大学、云南民族大学、山东政法学院、贵州警官职业学院、江西司法警官学院等8所政法院校。与2010年相比,新增云南民族大学,同时,减少了7所院校,即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民族大学、甘肃政法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华图网校专家建议考生应注意这一细小变化,选择适合的岗位进行报考。
三、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一)招录对象
1.本省户口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符合报考条件的已退役士兵和村干部。
2.本省户口或本省生源的普通全日制高校大专及以上和外省籍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符合报考条件的2011届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四项目”)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加分政策
1.对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应征入伍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在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中加10分;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政法机关职位的,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总成绩中加10分。
对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可实行累计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