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简称监察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驶《行政监察法》所授予权力的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部对国务院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实施监察。监察部可以办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现任领导
部 长: 马 馼
副部长:屈万祥 王伟 姚增科 郝明金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41号
邮编:100053
电话:010-63098081
网址:http://www.mos.gov.cn/mos/cms/html/3/index.html
主要职责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机构设置
监察部内部设办公厅、执法监察室等25个职能厅(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监察部在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了派驻监察局(监察专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