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0: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各遴选部门经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5:1。低于5:1的,将取消该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各遴选部门经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对报考副处级领导职位、主任科员职位的考生采用不同试卷,分别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副处级领导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A类),主任科员职位考案例分析一科(B类),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1年6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北京、武汉、西安、成都(考生可自主选择),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2011年6月27日8:00以后,报考者可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二)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1、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2011年7月4日8:00以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部门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由各遴选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
各遴选部门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遴选职位表》。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如果不加试,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成绩即为面试最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