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遴选部门根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2:1。
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报考者所在任免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各遴选试点部门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分别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报考副处级领导职位的,原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副调研员或任职满3年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领导职务的,可直接任副处长。报考主任科员职位的,原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的,可直接任主任科员;原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副主任科员的,须先任副主任科员1年并考核合格后,再晋升为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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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