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角一】收入分配改革重点在初次分配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如果不能从各个方面提高居民的福利,那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我国收入分配改革重点在于初次分配,而重中之重在于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特别是要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
理解“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可以从两方面入手。
一方面,是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过去一般对“保低”主要说绝对数,很少提相对数。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要求,最低工资的国际标准应该为平均工资的40%—60%。因此,在“十二五”期间,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应该能够进一步向平均工资的40%靠拢。
另一方面,要缩小收入差距,政府不仅能做到“保低”,还要“扩中”和“限高”。从国民收入中政府、企业、居民三者比重看,目前居民收入约占50%左右。如果进一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就需要政府减税、企业让利、实行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当然,最根本的要靠转方式、调结构,做大财富的‘蛋糕’。”
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居民收入分配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都成为长效机制的一部分被提了出来。提高居民收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消费投资失衡、内外需失衡的问题。中国劳动收入报酬比率低是导致中国消费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而通过采取提升劳动者报酬等措施,中国居民消费率就有可能从2008年的36%,到“十二五”结束时上升到46%,使扩大内需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