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角五】深化改革,构建社会公正的基石
当前,我国行业收入差距主要受产业布局与行政垄断的影响,城乡差距主要受户籍分割的影响,阶层或群体差距主要受劳动就业制度不公平等影响。只有继续深化国企、户籍、就业三大体制改革,才能为构建长久公正的收入分配制度奠定坚实基础。
要继续调整国有企业布局和结构,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向真正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集中,将省以下一切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民营化。此外,还要降低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门槛,提高国有企业税后上缴利润的比例,对垄断企业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实行规范化管理。
消除现行户籍上的各种附加权益,实行统一的户籍制度,是缩小城乡差距和阶层差距的根本所在,收入分配改革需要同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要将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全国应当加快新建城镇的步伐,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城镇化率不低于55%,2020年不低于60%。
户籍制度改革的难点在于剥离城镇户口本上的特定权益,同时解决好农村居民的土地权属及其流转问题。今后,只要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就业与社会保障制度,以及明晰农村居民的土地权属并允许自由、平等交易,便可以实现城乡居民在一定区域内的自由迁徙,最终向全国范围内自由迁徙迈进。
目前,尽管劳动就业体制已由计划经济时代的政府包办转化到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就业,但就业体制改革任务远未完成,“同工不能同酬,同制不能同权”构成了对以农民工为主体的体制外就业者利益的极大损害。不解决这一问题,便不可能真正缩小阶层或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
因此,建议尽快启动第二次劳动就业体制改革,目标是尽快打破用人单位普遍存在的按体制内外对劳动者区别对待的现实格局,必须按照同工同酬同制同权的原则聘用或雇用劳动者,而政府则需要强化劳动监察来确保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及与劳动相关的其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