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起泄密案均存利益驱动
通过买卖股票牟利,获车辆使用、有偿讲课等好处
据杜永胜介绍,检察院机关查明,在6起泄密案件背后均有利益驱动。
据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有的犯罪嫌疑人通过和证券从业人员“合作”,将涉密宏观经济数据泄露给证券从业人员,利用证券机构从业人员指导其买卖股票、牟取利益。
有的犯罪嫌疑人虽然没有从泄露数据的行为中直接获利,但得到了诸如车辆使用、安排有偿讲课等其他方面的好处。
杜永胜说,犯罪人走上泄密违法犯罪道路,根源在于泄密者保密意识淡薄,特别是保密的法制意识淡薄。
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标准明确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绝密1项或者机密2项或者秘密3项的,均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立案标准;过失泄露国家绝密1项或者机密3项或者秘密4项的,均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立案标准。我国刑法共设9个罪名对泄露国家秘密罪进行惩处。
“针对泄露国家秘密案件发生的情况,检察机关立足于职责,严肃查处泄露国家秘密的犯罪案件。只有严厉打击泄密犯罪行为,才能够有效地遏制和震慑泄密犯罪案件,才能有效遏制和震慑涉密人员泄露国家秘密,走上犯罪道路。”李忠诚说,查处孙振、伍超明泄露国家秘密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也将向有关涉案单位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以便加强职务犯罪预防。
泄密单位相关领导被追责
将建涉密经济数据专项督察制度,加强保密管理
按照保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有关单位发生重大泄密案件,不仅要追究造成直接泄密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人员责任。目前,追责工作正在进行中。
杜永胜说:“我们一定会依法依纪进行处理,绝不会网开一面、姑息迁就。”
泄密案件发生后,国家保密局对产生、使用、保管涉密信息的21个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填补安全漏洞,纠正违规行为。
同时,对产生、使用、保管涉密宏观经济数据的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如有关部门取消了涉密国家宏观经济数据公布前的会商机制;有关部门缩短了涉密国家宏观经济数据的发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