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开始,在武汉市直行政单位,进行着一场清理公务员津补贴的行动。公务员们被要求退还2007年至2009年间多发的各种津补贴,保守估计,总额有数千万元。此次清退的背景是,去年中纪委等六部委对广州、武汉等六地市公务员津补贴进行检查,发现不同程度存在滥发。
有关人士分析称,预算外收入失控,是造成公务员奖金津贴补贴发放失控的原因之一。据悉,各地滥发津补贴的资金来源,基本是预算外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是预算外资金最主要的来源,占全部预算外资金的近70%.各种行政收费项目主要集中在公安、建设、工商、房管、教育等部门。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棵“摇钱树”。2005年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达4000多亿元。本来,行政收费是政府在税收之外参与国民收入分配,保证政府充分行使职能的重要财源,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形式。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已成为乱收费的载体。
想要彻底阻止津补贴滥发,唯有釜底抽“薪”。有人提出,打破暗箱操作,实行公开透明的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此不失为一策。但从根本上讲,还是要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最近几年,有不少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被取消”,但有“挤牙膏”之嫌,难以割舍之念,仍然有大量的收费项目站在服务大厅里。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就是“还利于民”,是让政府及其行使职能的行政事业性单位提供更多的“无偿服务”。这么多年的“有偿服务”奠定了“无偿服务”的物质基础,更何况政府的财力一年一个新台阶,有关收费该“作废”了。
其实,对公务员群体来讲,除了现金类的津补贴外,还有“公众看得见但摸不着”的其他福利待遇,是谓“公务员待遇”。而一些公务员的待遇,本质上讲,是权力附加给公务员的“特殊待遇”。因此,还必须“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再评
津贴滥发不能一退了之
滥发津贴,从小处来说是不诚信,名义和实际脱节;大的方面来说是违反财务纪律,将纳税人的钱用于“权力肥私”,这与多吃多占,或者报账时以少报多、虚报行为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都是属于权力滥用下的公共资金的侵吞。如果侵吞国有资产要受到纪律追究,那么公务员滥发津贴也不能一退了之,否则就无以遏制滥发行为的继续。
如果没有记错,关于津贴的清理如同清理“小金库”一样,自上而下的“自查”运动搞了一轮又一轮,换来的结果,要么是自我整改,将滥发行为程序完善化;要么是象征性的退还,但鲜有对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处罚。正是违规的风险过小,成本过低,才使得滥发行为没有后顾之忧。
数年前,日本民主党议员、该党两院议员总会会长佐藤观树,因冒领秘书工资遭到舆论界和警方的追究,被迫向议会递交辞呈。至于公务员,若是因为滥发奖金占用公帑,不但要全额退返,甚至会被开除公职。因为按照用人标准,一个人失去了诚信,那么他就不再适合公务员的基本要求。
种种事例表明,财政运行的不透明,财政使用权失去外部监督是工资福利滥发的根源。要想真正狠杀滥发风,治标之法是对滥发行为进行纪律处罚,进行责任追究;治本之法,应加速推进财务公开制度,让财政“阳光”照射到每一个地方。如此,方能标本兼治,还公务员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