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重要论述
1、8月15日,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在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指出,经过这些年的探索和实践,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已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在坚持中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使党政力量、群团力量、企业力量、社会力量紧密结合和统一起来,共同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8月15日,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在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指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他们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文化权益、社会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同时调动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企业与职工群众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要从不同类型企业的实际出发,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遵循的总的共同要求与具体的具有差异性的措施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既整体推进,又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3、《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不断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全面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改善劳动条件,加快劳动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劳动定额标准管理。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