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暴露了民航业的视法律法规于不顾。虽然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有《残疾人航空运输办法(试行)》,但是,在绝大多数民航企业难以得到贯彻执行,企业拒不执行行业法规,而监管部门又没有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管,才致使现在很多企业有法不依。
第二,暴露了政府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缺失。尽管机构健全,机制完善,管理人员到位,拒载残疾人的案例频频发生却鲜见各监管部门出面阻止。这显然是监管责任缺失,助长了民航企业我行我素,大胆大妄为。
第三,暴露了民航业的不当作风。有句流传很广的名言:顾客就是上帝。可惜的是残疾人作为上帝的组成部分,在民航企业非但没有得到特殊服务和照顾,相反,还频频被拒绝在安检之外,甚至连购买机票的权力都没有。拒载,暴露出来的是民航业仍然官味儿十足,官僚作风仍就根深蒂固。
因此,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必要要把其视为一个重点问题,予以解决。
第一,对民航业进行必要的法律约束,对于个别企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加大其惩处力度,增加其违法成本。
第二,对民航业要加大监督力度,采取多种多样的监督方式,如政府监督、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媒体监督等多种方式,以保证其能够转变职能,履行其自身的服务责任。
第三,民航业应转变作风,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和服务理念。顾客就是上帝,顾客不应分尊卑贵贱,都应该一视同仁,在这里没有特权、只有平等,尤其是应该对弱势群体给予照顾,只有这样,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最后,我认为,残疾人也是我们社会的一员,他们也有和我们享有同等待遇的权利,社会也有义务给予一些必要的帮助和照顾。同时,国家有明确的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必须全社会共同遵守。只有这样,才能给予残疾人一个公平的生存环境。
[1] 来源:法制网《航空公司拒载理由有违残疾人保障法》
[2] 来源:法制网《航空公司拒载理由有违残疾人保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