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更好地为市政府领导、部门单位、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6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务职数和范围
(一)职务和职数
⒈市信访局副局长(正科)1名;
⒉新闻信息处处长(正科)1名;
⒊六处、八处、秘书处、新闻信息处副处长(副科)各1名。
(二)范围
面向全省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
(二)资格条件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和树立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写作能力;有2年以上的党政机关工作经历,熟悉党政机关工作办事程序和公文处理程序;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⒊报考正科级领导职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4月1日后出生),曾在乡镇、街道工作3年以上或曾从事信访工作者报考市信访局副局长,可放宽到40周岁(1970年4月1日后出生);报考副科级领导职务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者可放宽到33周岁(1977年4月1日后出生)。
⒋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⒌身体健康。
⒍受过刑事、纪律处分,或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报名不予受理。
(三)具体要求
⒈市信访局副局长:现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截止2010年4月1日,以下同)或主任科员;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熟悉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熟悉信访工作业务;有吃苦耐劳精神,热爱信访工作;有一定的基层群众工作经验和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
⒉新闻信息处处长:现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或主任科员;大学新闻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或与新闻媒体有关的专业毕业,现从事新闻工作或与之相关的工作;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纪律观念强;熟悉省情、市情,了解媒体,有媒体策划经验;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敏锐的事物观察能力,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能力、文字写作与口头表达能力,曾在国家、省、市报刊独立发表过新闻信息宣传类作品10篇以上,或独立完成过具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工作总结、论文等;能熟练掌握和运用网络技术、摄影摄像技术;热爱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开拓进取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⒊六处、八处副处长:现任科员满3年或副主任科员,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⒋秘书处副处长:现任科员满3年或副主任科员,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政府机关公文制发、审核、校对、流转等工作。
⒌新闻信息处副处长:现任科员满3年或副主任科员;大学新闻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或与媒体相关专业毕业,现从事新闻工作或与之相关的工作;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纪律观念强;熟悉市情,了解媒体;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敏锐的事物观察能力,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能力、文字写作与口头表达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灵活的应急应变能力,能熟练掌握和运用网络技术、摄影摄像技术;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精神,吃苦耐劳,能创造性开展工作。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⒈报名时间:2010年5月5日-12日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30。
⒉报名地点: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人事处(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市政府2号办公楼222办公室,联系电话:66500867,传真:66744879,联系人:张林杰,邮政编码:570145)。
⒊报名注意事项: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方式报名。报名者下载填写《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现场报名需出示、出具的相关材料:
⑴《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小1寸彩照3张;
⑵《公务员登记表》、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用复印件或传真件代为报名。并将《公务员登记表》、年度考核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一并扫描成文件,发送到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人事处电子邮箱(xn10@haikou.gov.cn)进行报名,《报名登记表》、本人小1寸彩照3张、所在单位同意证明函寄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人事处。待领取准考证时再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进行审核。
⒋资格审查。办公厅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报考人员。报考人数与职务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6∶1,如某岗位报名人数未达规定比例时,取消该岗位选拔,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经预审获得考试资格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另行通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地点设在海口,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⒈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总分值为100分,委托专门考试机构组织进行,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知识结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内容主要包括:公共管理基本知识(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法、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党政机关公文写作等相关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时事政治(含国情、省情、市情),中共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规定的相关知识。同时,报考新闻信息处职位的还要考核新闻工作有关业务知识。
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务数之比4∶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评委由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⒊统计成绩。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成绩及时在中国海口网公布。
(三)体检和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体检、组织考察人选与选拔职务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体检、考察人选。
统一体检,地点待定。项目和标准依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若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在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差额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有:发放《民主测评表》和《征求意见表》、个别谈话了解、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全面考察应考者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四)组织决定
办公厅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察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各职务拟任人选报党组讨论决定。为确保选拔质量,经办公厅党组会议集体讨论认为,所选拔职位无合适对象时,该职位可空缺。
(五)任前公示
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决定任用。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选拔任用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任职手续,并在中国海口网公布选拔结果。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这次公开选拔的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选拔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