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五指山市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和解决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问题,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1〕100号)要求,决定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及职数
计划招聘17人。具体招考职位、职数和招考资格条件见附表《五指山市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高校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不限户籍。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学校出具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二)爱岗敬业,勤奋好学,遵守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学历要求: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
(五)年龄要求:满18周岁(1994年5月31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公告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一)公告时间:6月4日至6月15日。
(二)报名时间:6月18日至6月22日。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者需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上两项要求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相片4张(同底),下载《五指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
报名地址:海南省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人员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下载《五指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须提供电子相片),发电子邮件至:rsj86622031@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考生姓名及报考职位),发完邮件后,请来电确认,电话:0898-31879182。网上报名人员进入面试前,须携带本人各种有效证件到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五、考试
(一)考试形式:笔试、面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二)考试内容: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解分析、应变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按报名1:3的比例开考。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五)考试成绩:笔试和面试各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得分=笔试×60%+面试×40%。
六、聘用办法
(一)以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如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二)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者为拟聘用对象,由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录用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列入五指山市财政全额预算事业编制管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报考五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位的考生,录用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分配到各乡镇规划所,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1、《五指山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五指山市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