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河北省共招录公务员3050名,其中:省直机关和系统621名,设区市、县(市、区)、乡(镇)机关2429名。报名时间为3月15日9:00至3月24日17:00,请各位考生抓紧时间报名。
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3月15日9:00至3月24日17:00,
网上交费时间:截止3月25日17:00
打印笔试准考证:4月18日9:00至4月22日17:00
笔试时间:4月24日
上午,8:00—9:3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10:00一12:00进行《申论》考试。
下午14:00—15:30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成绩查询:5月16日
证件审核:5月17日-5月19日
面试时间:
第一批:报考省直机关和系统(不含省司法厅所属单位)的考生,5月27日至5月29日面试;
第二批:报考司法厅所属单位的考生,6月4日至6月5日面试;
第三批: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各级机关的考生, 6月11日至6月13日面试;
第四批: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各级机关(剩余部分)的考生,6月18日至6月19日面试。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办法和时间。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公务员或选调生的一个机关的一个职位。符合报考大学生"村官"条件的可以兼报大学生"村官"。报名网址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时间为3月15日9:00至3月24日17:00,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3月25日17:00。
2、网上报名特别提示: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职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3、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待考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8:00前,报考省直部门的考生到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录用聘用考试处(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172号),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报考各市的考生到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具体地点和联系电话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回原交费账户。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