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衡水市2011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工作程序,经研究,自9月16日至9月30日为下列拟录用人员办理正式工作关系和录用手续。
录用到衡水市环境保护局、衡水市农业开发扶贫办公室、衡水市物价检查所的,未就业的全日制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市人社局人才流动开发科办理派遣手续;已参加工作的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到市人社局人才流动开发科领取《公务员调动审批表》,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录用到冀州市政府办、冀州市统计局、冀州市药监局、深州市公安局、深州市司法局、武强县乡镇、景县药监局、景县林业局、阜城县政府办、阜城县工业促进局、阜城县药监局、阜城县乡镇的同志,请与相应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位拟录用人员相互转告,按期到录用单位报到,咨询电话:0318---2215590
衡水市公务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