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要求,现将鹤岗市2011年公务员招考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上统一公示的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定于2011年8月5日,早6点在鹤岗市就业培训中心集合(鹤岗市飞鹤商务大厦对面)。
三、体检费用
由体检医院确定,每位考生可先准备600元,根据体检医院确定的标准交费,收费由体检医院直接向考生收取,特殊情况需加检其他项目或复检的收费由体检医院另行确定。
四、有关要求
(一) 考生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二寸蓝版免冠照片一张,无身份证者一律不得参加体检。
(二)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集合地点,迟到者将取消体检资格。
(三)考生必须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体检要求的相关纪律,违纪者将取消体检资格。
(四)考生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五)考生看到此通知后,请务必于8月2日17点前与鹤岗市招考办进行电话联系,报考政府机关的考生请与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468-3222806),报考党群、法检机关的考生请与鹤岗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468-3350933)。
鹤岗市招考办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