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核结果的审核备案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给予嘉奖或记三等功的,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填写《公务员奖励审批表》,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管理权限审批。
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按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及时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报送年度考核结果备案材料。主要包括: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2011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通过考核软件打印)一式两并上报电子版考核数据,优秀人中和不称职(不合格)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在履行备案手续后,方可兑现年度考核奖金。年度考核结果备案结束后,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应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公务员奖励审批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
七、相关事项
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原则上占挂职单位优秀等次名额,并将考核结果反馈派出单位。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军队转业到机关的公务员,由接收安置单位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等次。
7月1日以后通知退休的(以任免机关发文时间为准,下同)公务员,可以参加当年年度考核;6月30日以前通知退休的,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
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八、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把年度考核作为完善公务员制度和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考核工作责任制,认真制定考核方案,积极动员部署,大胆创新考核方法,严格规范考核程序,及时兑现考核结果,力戒形式主义。要注重考核结果的使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奖惩、职务晋升和使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依据。通过考核,充分调动广大公务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公务员的素质、能力和水平。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和指导监督,维护考核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要采取抽查和专项检查等方法,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对任意简化程序、简单地以票决定考核等次、突破优秀等次比例、优秀等次“轮流坐庄”、违规发放年度考核奖金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依照规定予以严肃查处,确保依法考核。
附件:
开封市公务员局
二Ο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