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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工作需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郑州市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试点工作。
一、遴选单位和计划
根据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在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家单位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试点工作,计划公开遴选34人(具体单位、遴选职位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对象
报考的范围和对象为全省各级机关单位中已登记备案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获得郑州市“公务员岗位练兵”业务标兵荣誉的公务员,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
4、具有2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符合拟遴选职位的年龄、专业及其他要求;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况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未达到服务期限的;
4、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