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咨询电话:0371-87096515、8751266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 国家邮政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