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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省法检系统考录公务员公告解读
2011-04-12 15:58  华图网校 点击:

  2011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检察机关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检察院招录考试)和2011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法院机关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法院招录考试)于2011年4月12日上午先后正式公布。上述简章的发布预示着2011年河南省法检系统招录工作在全省考生的积极备战中全面拉开帷幕。本次法院、检察院招录公务员考试的招考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18日9:00至4月22日17:00,笔试将于2011年5月14日和15日举行。

  从新发布的简章中可以看出,今年的检察院招录考试和2010年的初任检察官、初任法官招录考试有很大区别,本次招录的是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司法资格证和法律工作经验不再是报考的硬性门槛,并且像计算机、会计等一些非法律专业的考生也可以参加这次的招录考试。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准确把握2011年法院、检察院招录考试的特点,合理分析本次考试内容及形式,并精准进行自我定位,华图教育法检系统教研中心为大家深度解读2011年法院、检察院公务员招录考试简章,助力广大考生备考。

  第一,报考门槛降低,不拘一格招录优秀人才

  首先,报考学历要求放宽,新增专科学历人员报考名额。2011年法院、检察院招录公务员共计1234人,其中:法院招录620人、检察院招录614人;法院本科招录558人,专科招录62人;检察院本科招录434人,专科招录180人。与去年法院、检察院报考学历要求全部为本科相比,本次考试新增了专科学历人员报考名额,报考学历要求更加宽松。

  下边两图(图1、图2)分别为法院、检察院招考学历类别统计。

  其次,司法资格证书、法律工作经验不再是硬性门槛,专业要求降低。去年法院、检察院报考资格要求中,首先需要具备司法资格证书,其次要求具备相关法律工作经验,再次仅法律专业人员可以报考,其他专业报考受限。而2011年法院、检察院报考资格要求中,司法资格证书及相关法律工作经验要求不再作为硬性条件,并且像计算机、会计等一些非法律专业的考生也可以参加这次的招录考试。

  下边两图(图3、图4)分别为法院、检察院招录专业类别统计。

图4

  总之,与去年相比,报考门槛不断降低,以确保社会各类优秀人才均有机会报考。

  第二,考试难度提升,人才选拔更加合理

  2011年法院、检察院招录考试科目均为三门,分别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与去年招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专业知识两科相比,本次考试科目数量增加,考试难度也大幅提升。其中,新增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在考试难度提升的同时,使本次考试能力测查更加趋向于公务员考试测查能力变化。测查能力更加全面,人才选拔更加合理。

  第三,加考专业科目,紧密结合报考岗位

  2011年法院、检察院考试公告明确提出要加考专业科目,但因为报考岗位不同,需要加考的专业科目也随之不同。在法院的招录简章里面明确规定:"初任法官任职人选、法官助理、执行员和书记员、司法警察职位的专业科目为法律专业知识,司法行政人员职位的专业科目为计算机专业知识。"因此,报考法院的考生只需结合自己报考的岗位进行复习即可。但在检察院的招录简章中没有明确规定各岗位考试的具体专业科目。结合法院的专业科目考试情况,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预计检察院考试的专业科目可能为:法律专业知识、计算机专业知识、文秘知识几个科目。总体而言,与去年相比,加考的专业科目在能力测查方面与报考岗位结合更加紧密。

  第四,法检系统笔试时间相同,科目内容有所不同

  2011年法院、检察院的考试时间相同,均为2011年5月14日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30至17:00申论, 2011年5月15日9:00至11:30专业科目。虽然考试时间相同,但认真研究和分析之后就会发现:法院招录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另行安排,而检察院招录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由省检察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因此,有可能两院都考法律专业考试科目,但试卷内容可能会有很大区别。希望广大考生引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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