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
专业综合II考试大纲
教育部考试中心
I.考 查 目 标
专业综合II考试包括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三部分内容,主要考查上述学科
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从理论法学的角度测试考生是否具备继续攻读学位所要
求的知识、能力和素养。在考查考生对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及掌握的同时,侧重考查
考生运用法律语言的表达能力和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及原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考生
应能:
1.正确掌握和准确理解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基本原理。
2.正确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给定材料进行分析处理和正确评价。
3.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综合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我国现实法律现象和法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学专业术语和运用法律思维进行表达,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
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II.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
法理学 60分
中国宪法学 50分
中国法制史 40分
四、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 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多项选择题 18小题,每小题2分,共36分
简答题 3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分析题 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论述题 1小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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