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协勤人员招聘简章》的规定和要求: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本类别聘用计划1:1.2(四舍五入)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2011年12月26日公布的《市公安局交通协勤人员招聘面试成绩公布和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
进入体检的考生务于2012年1月7日早上6:30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费150元在凯旋西路与王城大道口市工人俱乐部门口集中,逾时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根据《交通协勤人员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色盲,色弱,以及身高不及170CM的考生不能被录用。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报考同类别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考生务请注意: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因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者,后果自负;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4、体检过程中违反规定使用通信工具者按作弊处理,不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擅自离队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同类别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同类别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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