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北公务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接下来将进行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体能测评及体检等工作。2012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告对体检方面的规定为:体检和考察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报考乡镇机关定向招录村(社区)主职干部职位的,根据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的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而不是和去年一样简单的按1:1确定。今年公告对报考乡镇机关干部职位的考生体检考察作出具体规定是今年体检考察政策的最大变化之一。
湖北公务员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检验检疫、安监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2012年湖北公务员体检不对乙肝进行检测
据了解:今年的另一个重大变化就是没有对乙肝项目作出任何规定,这意味着今年的所有职位均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公务员系统以身作则,取消强制检测乙肝、不歧视乙肝患者,对社会上残存的乙肝歧视说不,体现了以人为本,人人平等的大爱精神。
体检前考生应注意事项
考生体检阶段出问题多数情况存在于血检、尿检、视力、心电图、体重,原因多在于体检前饮食、作息不规律、吸烟喝酒、因病吃药等。因此建议考生最好在正式体检之前能自己先做个体检,这样能提前进行准备和调理。
招录机关和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定点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在未做出体检结论前,暂不递补人员。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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