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10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湖北省森林公安机关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部分职位调剂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职位、资格条件及需要调剂人员数(见附件)
二、职位调剂对象和有关要求
1、调剂的对象为:报考湖北省森林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参加2010年全省统一公务员考试笔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进入所报职位1:3范围、符合调剂职位报考条件的考生。
2、办理程序:请自愿参加调剂的考生,填写职位调剂申请表(见附件二),于2010年8月19日前将调剂申请表、考试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一并传真至湖北省森林公安局政治处(027-51796005)或者直接送到省林业局办公楼605室(洪山区雄楚大街335号)。
3、经审核合格后,参加调剂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调剂人员。调剂人员确定后,再与原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合并,按笔试成绩排序。
4、经调剂后,所调剂职位人数仍达不到3:1比例的,进行核减招录计划、合并或者取消该职位。
职位调剂时间:2009年8月17日—19日,每天8—17时。
三、面试入围人员
各职位已进入面试入围名单详见附件三。需调剂的职位经公开调剂后,再公布调剂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
附件:全省森林公安职位调剂表、森林公安职位调剂申请表、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联系电话:湖北省森林公安局政治处027-51796005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公务员局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