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市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15名副县级领导干部、6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这次公开选拔工作,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拓宽选人渠道,改进选人方式,公开选拔一批高素质领导人才,优化领导班子的年龄、文化和专业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和活力,为加快荆门崛起提供人才支撑和组织保证。
二、公开选拔的职位
(一)副县级领导干部职位
1、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名
2、市委党校副校长1名
3、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1名
4、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
5、共青团荆门市委副书记1名
6、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1名
7、市监察局副局长1名
8、市审计局副局长1名
9、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
10、市统计局副局长1名
11、市公路局副局长1名
12、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1名
13、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副主任(副总经理)1名
14、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1名
15、荆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
(二)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
县(市、区) 公开选拔职位数
总数 乡镇职位 县(市、区)直单位职位
京山县 15 8 7
沙洋县 16 13 3
钟祥市 18 12 6
东宝区 9 3 6
掇刀区 4 2 2
合计 62 38 24
备注: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乡镇职位中,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各1个职位面向全市2007年、2009年从村干部中招录的公务员中定向选拔。
三、选拔范围及报考资格条件
此次公开选拔县、科级领导干部面向全国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按照《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副县级领导干部选拔范围及报考资格条件
1、现任正科级职务且任职满3年以上,年龄42周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现任正科级职务不满3年,任正科级与副科级时间连续计算满5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报考人员,现任相当于正科级职务且任职满3年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
4、报考有关职位的具体要求
(1)报考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位,应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调研能力;
(2)报考市委党校副校长职位,应为中共正式党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3)报考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位,应为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党务工作;
(4)报考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应具有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报考共青团荆门市委副书记职位,应为3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报考市监察局副局长职位,应为非中共党员;
(7)报考市审计局副局长职位,应为非中共党员,具有财会、审计专业知识及实际工作经历;
(8)报考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位,应具有化工或环保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9)、报考市统计局副局长职位,应熟悉经济工作;
(10)、报考市公路局副局长职位,应具有公路、桥梁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公路、桥梁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并且从事公路交通工作3年以上;
(11)、报考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职位,应具有畜牧兽医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畜牧兽医类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并且从事畜牧兽医工作3年以上;
(12)、报考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副主任(副总经理)职位,应具有市场营销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历;
(13)、报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位,应具有工民建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历;
(14)、报考荆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位,应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理工类专业。
(二)副科级领导干部选拔范围及报考资格条件
1、报考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年龄32周岁以下;报考县(市、区)直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年龄28周岁以下;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可放宽到1年以上);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以上关于年龄、任职、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0年9月1日(面向全市2007年、2009年从村干部中招录的公务员中定向选拔的,不受此条件限制)。
四、公开选拔的方法与工作步骤
(一)组织报名。报名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市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负责副县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的报名工作,各县(市、区)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地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的报名工作。市外报考人员直接向所报考职位的市、县(市、区)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报名。
(二)资格审查。根据《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公开选拔的资格条件,由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最后报市、县(市、区)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0:1。报名人数未达到10:1的,可根据报考志愿进行调剂。
(三)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市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集中进行,面试由市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各县(市、区)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分别实施。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确定面试人选。对各职位的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按每个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进行调剂。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占60%、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占40%加权计分。
4、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根据总成绩,按每个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任用
1、发布公示公告。在新闻媒体发布进入考察人员公示公告,公布举报方式及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组织考察。考察前要发布考察预告,考察过程中实行“两项公示”,即将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工作实绩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考察时,要全面了解干部的德才表现情况,并在其所在单位适当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3、提出初步人选。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市、县(市、区)委组织部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提出2名人选。
4、讨论决定。市、县(市、区)委常委会对2名人选进行差额票决,确定拟任人选。
5、集体谈话。经公示后,进行集体谈话,下发任职通知,实行一年试用期。
五、报名程序及办法
1、报名的具体工作由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承办,经资格初审后向所报考职位的市、县(市、区)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呈报。市外报考人员直接向所报考职位的市、县(市区)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报名。
2、所有报考人员应填写《荆门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附表1,表格可在荆门党建网www.jmdjw.gov.cn下载),由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各地各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填写《荆门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考人员名册》(附表2),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县(市、区)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上报材料包括:附表1一式3份、附表2一式3份(同时报送EXCEL电子文档)、一寸免冠正面近照3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任职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为9月8日8:00至9月22日18:00,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材料报市、县(市、区)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报名地点:荆门市委组织部党政干部科(联系电话:2378310)、京山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7331305)、沙洋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8559571)、钟祥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联系电话:4222890)、东宝区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联系电话:2363737)、掇刀区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联系电话:2441686)。有关政策咨询可与所报考职位的市、县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联系。
附:1、荆门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 2、荆门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考人员名册
荆门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
201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