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文群
成 员:苏 牧 彭艳丽 陈 超 李 润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
二、体检对象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1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和录用审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拟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共有40名考生进入体检。
三、体检工作安排
1、体检时间
8月10日
2、体检地点
由市人社局在县级以上医院选择确定,体检医院在体检前实行保密。
3、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明确公务员体检中肝脏系列化标准的请示答复函》(人社部发[2010]19号)的通知执行。
4、体检费用
按实际开支,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监督
体检工作请市纪检监察机关派人监督,同时邀请有关招录单位派人参加。
五、考生体检纪律
(一)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
(二)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7:00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市人社局(原人事局)院内集合,迟到超过15分钟者作弃权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否则作违纪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考生实行挂牌号体检,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六)考生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