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程序
(一)8月4日:在潜江人事人才网上发布体检通知,同时电话通知考生;弃权者请本人将弃权申请传真到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二)8月10日上午7:00:体检领导小组成员、监督人员、参加体检的考生到市人社局培训楼二楼集合,做以下工作:
1、由监督员和工作人员共同查验考生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确认身份;彭艳丽同志事先准备好40个信封,负责收齐、保管、发放考生通讯工具,信封上由考生填写好考生姓名和手机号码。
2、苏牧同志组织学习“考生体检纪律”和“体检须知”。
3、李润同志负责发放“体检牌号”和体检表,并由考生在“体检牌号登记表”上签名。考生领取体检表后,负责填写体检表第2页“请本人如实详细填写下列项目”内容,其它项目不能填写。考生填完后苏牧同志负责收齐体检表。
4、彭艳丽同志负责收齐体检费用和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并做好登记;然后集合上车到体检医院。
(三)考生到达体检医院,首先按体检牌号顺序采集血样和尿样。采集的血样和尿样及检验单由监督员随机编号并做好登记。苏牧同志负责事先准备好“采集血样随机编号登记表”和“采集尿样随机编号登记表”,同时准备好两套1—40号抽签号。
(四)考生血样、尿样采集完后,按体检医院安排分组分科交叉进行体检,每组都由专人随同监督。
(五)体检完毕,由体检医院按要求作出体检结论并加盖公章。
七、复查
体检结果由组织和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通知招录机关和体检对象,并做好保密工作。招录机关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潜江市委组织部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