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湖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分公共知识面试和专业知识面试两部分。公共知识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敬业求实精神、交往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个性稳定性、举止仪表和回答问题的准确性等,具体来说,分为以下三大方面:
(一)能力方面
1、综合分析能力——通过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概括、判断与推理,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本质特征及变化规律的能力。
2、言语表达能力——清楚、流畅、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观点的能力。
3、组织协调能力——围绕工作任务,对人、财、物等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协调各方面关系,保证工作顺利完成的能力。
4、人际沟通能力——通过情感、态度、思想、观点的交流,化解矛盾冲突,建立、维持和巩固良好的协作关系的能力。
5、决策能力——面临问题和机遇,及时准确地进行分析、判断,并及时作出科学决断的能力。
6、创新能力——发现新问题、产生新思路、提出新观点和找出新办法的能力。
7、应变能力——面对变化的情况和突发事件,迅速作出反应,采取适当方法和措施予以妥善解决的能力。
8、激励能力——依据人的行为活动规律,采取有效的方法,充分调动和发挥人的工作积极性的能力。
9、选拔职位需要的特殊能力——根据选拔职位的特殊要求,经职位分析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