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前身是1956年成立的中国科学院湖南历史考古研究所和1959年成立的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1980年正式更名为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它是由省委宣传部主管的正厅级事业单位,系全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决策咨询的专门研究机构,是省委、省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服务智库建设,根据《湖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博士研究生,现将招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具体招聘工作事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14日至2011年6月20日。
2)报名地点:湖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4、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请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发表的论文、出版着作、主持课题登记表》(见附件)发人事处邮箱(RHY200555@163.COM)。
现场报名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等材料,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需如实填写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发表的论文、出版着作、主持课题登记表》(见附件),到湖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办公楼412室)报名,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