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11年9月27日9时至10月8日17时
网上缴费:10月9日24时前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务费
打印准考证:2011年10月17日至2011年10月21日17时
笔试时间:2011年10月22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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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认真做好省直机关从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的意见》(湘人社函〔2011〕39号)规定,为优化省直机关公务员队伍来源和经历结构,努力构建“人才到基层去、干部从基层来”的培养选拔链,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 2011年集中组织部分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计划
本次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计划为54名。具体职位详见《2011年湖南省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计划职位表》(附件一)。
二、遴选对象与条件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湖南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中,在市州直机关工作的报考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各级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不能报名参加遴选。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检察院职位的遴选对象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检察理论研究职位面向全国进行遴选。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27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不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其中个别专业技术岗位可适当放宽);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一《2011年湖南省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计划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本次遴选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9月27日9时至10月8日17时。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 kb以下)。报考人员应牢记报名序号、用户名和个人密码,以便进行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视为资格初审未通过;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向报考人员单位通报情况。
(二)资格初审
各遴选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遴选单位应及时下载并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考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得更改。如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期间及时进行修改,重新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11年湖南省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报名表》(附件二),用于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三)报考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要求于10月9日24时前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50元/人。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职位计划调整
本次遴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5: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
遴选计划取消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如符合报考其他职位的条件,可改报其他职位。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考生,务必于2011年10月17日至2011年10月21日17时登录湖南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