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精神,按照《长沙县科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县委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补充一批科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以下简称后备干部)。
一、选拔范围以及数量
面向全县范围内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在岗工作人员及村(社区)干部,共选拔补充后备干部50名。
二、选拔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
2、40岁以下(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由单位党组织推荐的群众公认度高、实绩突出、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三年工作经历(以2011年8月31日为限),全日制研究生、省委选调生工作经历可放宽至一年。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三、程序和方法
1、宣传发动(8月11日-16日)。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在今日星沙、长沙县电视台、长沙县人民政府网、长沙县党建网上发布公告,公选简章印发至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
2、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8月17日-19日)。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或单位党组织推荐两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填写好《长沙县公开选拔科级后备干部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由单位党组织推荐的要签署单位意见(报名登记表请从长沙县党建网下载,用A4幅面纸张双面打印),报名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县委五楼组织部会议室;电话:0731-84010973。
3.知识测试(8月24日)。
①考试内容参照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考试时间为180分钟。由市公选办统一命题和制卷,县委组织部组织考试考务工作,笔试结束后迅速将试卷密封送至市公选办。
②评阅试卷。笔试试卷由市公选办采取集中封闭方式,统一组织评阅。
③公布成绩。笔试成绩由县委组织部在长沙县党建网公布。在成绩公布期间,考生若要查分,需按组织程序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向市公选办提出查卷申请。
4.面试答辩(9月3日)。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答辩人员。面试委托市公选办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5.差额考察(9月中旬)。
按知识测试、面试答辩成绩各占50%折算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差额考察环节。组织考察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并专函征求县纪委、综治、计生等部门对考察对象的意见。
6.差额酝酿、讨论决定(9月中、下旬)。
根据考察结果,各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提出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向组织部部务会进行汇报。由部务会集体研究讨论,确定后备干部人选。
7.公示(9月下旬)。
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在公开媒体对确定的后备干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理。
四、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补充后备干部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进行,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县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中共长沙县委组织部
201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