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2年统一公开选拔县处级和科级领导干部(第二批)公告
为积极推进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我省株洲市、常德市统一公开选拔14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和90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职数
株洲市县处级干部10名,科级干部90名;
常德市副县处级干部4名;
有关详情见各市州职位表。
二、报考基本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身体健康,同时还应当符合各市州选拔职位的资格条件(详见各市州职位表)。
三、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与公示、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程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考务组织、考察和任用等工作由各市州分别组织实施。命题、评卷工作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各市州公开选拔的有关实施办法详见各市州公告。醴陵市职位单独组织,另行公告。
为确保选拔质量,各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原则上要达到10:1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未达比例的职位由各市州委或县(市、区)委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笔试主要测试能力和素质,测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测试综合科目一套试卷,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50分,限时180分钟。笔试成绩登录湖南领导人才网查询。
面试对象按照拟选拔职数5: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考试成绩。
考察人选按照拟选拔职数3:1的比例,从考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由各市州委或县(市、区)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放弃该职位选拔。
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选任制干部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