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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辅导员、实验与教学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2012-06-14 10:42  华图网校 点击: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四、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思想道德修养良好。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

  4、身心健康, 年龄30岁以下( 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五、招聘岗位

  2012年计划辅导员、实验与教学管理人员共8名,具体招聘岗位、有关要求与计划详见附件1。

  六、招聘程序

  1、报名

  应聘者按要求填写应聘表(见附件2),然后将应聘表连同本人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及获奖等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吉首大学人事处邮箱(jsdxrsc@163.com)或将所有材料复印件寄(送)至吉首大学人事处。

  2、资格审核

  学校人事处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参加考试时需携带相关证书和材料原件以备核实。

  3、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

  4、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含计算机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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