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2010年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的公告》,现将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资格审查对象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公务员考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公务员考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具体名单见《资格审查对象名单》(附件1),经审查不合格或考生主动弃权的,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不再另行公布递补名单。
二、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8月28日至8月31日。
截止时间为8月31日18:00。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一)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1、毕业证(报考本科二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交学位证)。
2、身份证。
3、笔试准考证。
4、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四项目人员
1、毕业证(报考本科二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交学位证)。
2、身份证。
3、笔试准考证。
4、《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或服务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2008年大学生村官或“三支一扶”人员证明书》(附件2)。
5、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退役士兵
1、身份证或士官证。
2、退伍证。
3、户口本。
4、毕业证(报考本科二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交学位证)。
5、笔试准考证。
6、提交《退役士兵报考证明书》(附件3)。
7、网上报名时填写的相关信息所对应的证书(包括笔试加分的高校毕业证、立功证书等)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审查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
2、报考人员需本人亲自按时到指定地点提交所需材料原件。
3、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的,视为弃权。
4、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5、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6、对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面试相关规定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全省统一面试时间为2010年9月4日至9月5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事项详见面试通知。
六、体检相关规定
体检时间为9月6日至9月8日,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考单位另行通知。
七、请考生保持网上报考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的畅通,并密切关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ldt.hunan.gov.cn)、原湖南人事厅网站(http://www.hnrst.gov.cn)和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及所报考单位所在市(州)人事部门网站上的公告。
八、本公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1、资格审查对象名单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