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考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和缴费。本次招考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可选择省内考区参加笔试。报考人员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报考人民警察具体事项见招考人民警察简章。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2年2月7日09:00-2月13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2月7日09:00-2月14日16:00;缴费时间:2012年2月7日09:00-2月15日16:00。
报名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
报考人员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即可进行缴费,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98元。完成缴费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
缴费人数和职位计划录用人数比例须达3:1。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不开考,考生可重新补报其他职位(时间为2012年2月17日09:00-16:00);同职位计划录用人数2人(含2人)以上,缴费人数和职位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不足3:1的,按缴费人数核减该职位招考计划。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行网上缴费,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绝对贫困证明和绝对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2年3月12日-13日到笔试所在地考试机构办理退还报名费手续。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经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3月6日-10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2年3月11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08:00-09:30 《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四)面试。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参加面试人员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公共科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实际拟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实际拟录用人数与过线人数不足1:3的职位不予调剂。
面试前,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复审时,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中,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其他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县(区)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材料;报考面向选派到基层服务高校毕业生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办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办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其中经我省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须提供组织人社部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