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南京市近日转发了江苏省制定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采取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据介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主要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公开招聘要在编制和招聘计划内,并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公开招聘可以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等方式。现场报名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网上报名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同时,公开招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或与岗位无关的条件。
另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记者了解到,组织笔试的考试组织单位一般应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的笔试成绩,报名人数较多的笔试成绩应在15个工作日内公布。
面试组织单位应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评委人数应为奇数,一般为7人。管理岗位、通用类的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面试,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评委人数不高于30%。非通用类的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面试评委,应以同行专家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