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皋市公开招聘政府高级雇员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水准高、门类全的专业人才队伍,为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组织保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政府高级雇员20名。
一、招聘专业类别及数量
招聘人员专业类别为交通工程、城市规划、环境工程、农业工程、港口航道、物流管理、金融投资、软件工程、新闻传播、旅游管理等十类专业。每专业类别1-2人,可视情作相应调剂,招聘总人数20人左右。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志于为如皋的经济社会建设服务,愿意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2.研究生或“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3.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研究生以上学历需具有3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本科学历需具有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有海外经历者优先。
4.有先进的经营理念、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2.面试审核。面试审核由有关领导和相关行业权威人士共同参与,采取面试洽谈等形式,了解应聘对象的综合能力、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一步审核人员身份、任职资格等相关证明材料。面试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体检。对通过面试审核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深入了解其德才表现、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
4.讨论公示。根据面试审核和考察体检情况,由市委组织部择优比选,提请市委常委会讨论确定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一周。
5.聘用签约。公示结束后,如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签订前,招聘人员须出具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
四、聘用待遇
1.被正式聘用人员,为政府高级雇员,按照不同专业和特长,明确为相关部门副局长(副主任)、总工程师或担任市管企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员,
2.对聘用者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该岗位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过考核胜任现职的,原为公务员的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原为企事业人员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一年一聘,符合调任条件后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实行年薪制,由基本薪金和业绩薪金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金参照机关同类领导人员标准发放,机关聘用人员业绩薪金参照同类干部1-2倍标准享受年终考核奖;市管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业绩薪金根据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参照行业标准实行市场化定酬。
4.聘用人员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并及时在如皋党建网公布相关信息。咨询电话:87658696,87658263(市委组织部党政干部科)。
中共如皋市委组织部
201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