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考核
1、专业科目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护理专业理论知识,总分100分。笔试时间拟为2012年4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 为2012年4月3日—4月5日工作时间内,领取地点:同现场报名地点。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照本科生、大专生招聘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 面试及实践操作考试的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总分100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城南医院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实践操作考试。实践操作考试主要考查应聘者在操作前准备、操作流程、观察及注意事项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考试总分100分,由市人社局、卫生局和市城南医院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根据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操作成绩占3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出现综合得分相 同时,以笔试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如报名人数不足或等于1:1.5,则须笔试、面试、实践操作考试成绩均合格(60分)方能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由市人社局和市城南医院共同组织综合素质考核和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最终聘用人选。如出现自愿放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则按综合得分排名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招聘结果在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城南医院相关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结束后,签订就业协议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行政部门按规定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本科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大专毕业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 间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未能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毕业生予以解聘。如本科毕业生在规定时间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大专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则协议 无效。无正当理由,逾期7天未报到,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纪律监督
凡评委或工作人员与毕业生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关系,不得参与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毕业生的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15—88337278、88339278。
联系人:沙芳、孙雯敏。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
监督电话:市卫生局 0515—8833605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8198705。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