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
本次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而且应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为两年。
每人发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
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期间,按略高于全省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津贴平均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并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表现突出可调入市以上机关
聘期工作表现良好、期满考核合格的,5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同时,从2010年起至2014年,我省每年从县、乡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职位中拿出30%-50%,定向招录在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在县、乡公务员岗位表现突出的,可以调入市以上机关工作。
在村任职期间计算工龄
被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保缴费年限。在职考生可连续计算工龄。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进入市场就业的,有关部门应协助推荐就业。自主创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享受小额贷款担保或贴息等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