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9月13日上午召开的抚州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西抚州市将采取“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方法,分步组织实施25条措施,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其中,公开选拔20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工作即将启动,其他各项改革措施将根据工作安排有序推进。
——公开公推选拔500名领导干部。今年内和明年初,抚州市将公开公推选拔44名县级领导干部、460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其中,在选拔44名县级领导干部中,面向全国公开选拔12名副县级领导干部,面向全市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公开选拔8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公推差选4名县级正职领导干部,公推竞选4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公推比选16名副县级干部,同时拿出9个职位在市委常委会上进行无记名差额票决;在选拔460名乡科级领导干部中,县区公开选拔110名,县区通过公推差选、公推竞选、公推比选等方式选拔220名,市直单位竞争上岗选拔130名。
——党委(党组)决定干部任免全面实行票决制度。今后,市、县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除干部任职到龄免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正式任职、上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到地方挂职锻炼的干部任免外,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作出决定。
——机关中层领导职位全面实行竞争上岗。今后,市直单位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领导职位出现空缺,除特殊岗位外,均要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今年,通过这种方式选拔机关中层领导干部的比例要在50%以上,明年在90%以上。
——扩大领导干部差额选拔。今后,在选拔任用市、县党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的领导干部、领导班子换届和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时,要实行差额选拔。对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逐步推行差额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今年,市、县两级新提拔任用的干部,通过差额方式选拔的比例要在1/5以上。
同时,抚州市将交流任用600名领导干部;公开选调、录用、选聘2300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在全市公开选聘50名村干部到乡镇事业单位任职;公开选派800名干部到农村基层一线工作。另外,我市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实行正职人选署名推荐、其他党政领导干部非定向推荐制度;逐步推行基层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工作;抓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除在宜黄县圳口乡进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试点外,确定乐安县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综合配套试点县、崇仁县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工作试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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