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招聘程序组织开展了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目前进入政审环节,现就政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审时间:2012年3月28日—4月7日。
二、请进入政审的考生在政审时限内提供个人档案。如有需要,可到安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调档函。(应届毕业生7月底前必须提供个人档案) 。
三、请进入政审的考生准备好以下材料:(1)个人简历;(2)个人总结(在职人员近2年内、非在职人员在校期间和毕业之后的情况);(3)在职或应届毕业 生的考生,由工作单位或学校出具鉴定材料(加盖工作单位或院校公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考生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出具鉴定材料(加盖村(居)委会公 章);(4)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考生的综治证明,已婚的考生还需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出具计生证明。考生务必于4月7日前将以上材料交县人保局公务员 管理股。
四、请进入政审的考生在政审期间不要外出并保持通讯畅通,配合做好政审工作。
五、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