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历下区拟公开招聘4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济南市人事局《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精神,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社区工作人员,享受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待遇。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
5.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4年12月14日至1991年12月14日期间出生);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专科具有历下区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本科学历具有济南市建城区户口。
凡入学前与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报考。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4日(周一)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历下区劳动就业办(家乐福超市北临)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及其他相关资料(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有教师资格证的请一并提供,本人近期1吋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考过程。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现场缴纳报名考务费,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为减轻困难(特困)家庭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可凭县区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件,免收报名考务费。
服役地在济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并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笔试成绩加10分。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由区人事局统一组织,考试内容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应知应会知识,笔试时间为2009年12月19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将在历下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为2009年12月26日至27日,具体面试地点、时间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办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基层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宣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及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名单将在历下人才网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考录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进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事局对其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将在历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对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符合聘用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区人事局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在试用期间执行试用工资,交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其它保险则按招聘单位统一执行情况办理。试用期工资标准为:硕士研究生1000元,本科学历800元,大专学历610元。
受聘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为半年,也可根据受聘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能超过聘用期限规定。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本简章由区人事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1-88150711。
中共历下区委组织部
历下区人事局
200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