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方案》(吉组通字〔2011〕34号)的规定,现就2011年大学生村官拟聘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请参加体检人员按照所在体检顺序组集合,依次分组进行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2011年8月13日(星期六)早6:00前自行到长春市中心血站(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5916号,自由大路与东盛大街交汇处东行500米)门前集合,统一前往指定医疗单位参加体检。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如发现他人代替体检,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2.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1张,照片背面贴双面胶。
3.参加体检人员每人需向医疗机构缴纳体检费用220元,请提前准备好零钱。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须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禁食8至12小时。
6.体检期间,严禁他人陪同、随行。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7.未按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8.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关闭手机。
9.参加体检人员严禁在集合地点吸烟、喧哗。
10.非中共党员、非中共预备党员考生请自动退出体检,否则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431—88902517
联 系 人:赵永志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201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