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10年度公务员录用二次调剂面试的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按照录用人员与面试人员1:5的比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倪丹等18人参加我局面试(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我局将于2010年6月9日至11日与参加面试考生电话联系,进行面试确认,请考生确保联系畅通。确认时,将核对考生报考信息,如: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毕业院校、专业、联系电话等。考生也可主动与我局进行面试确认。
三、资格审查
1、时间:2010年6月18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吉林检验检疫局机关大楼三楼316室(长春市普阳街1301号)。
3、审查内容:
应届毕业生:《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可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加贴照片),身份证、学生证、外语等级证和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关职位要求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
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学历、学位证书和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加贴照片),身份证、工作证和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关职位要求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有关职位要求的财务实际工作经验证明(需加盖公章),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如果考生对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部分材料确有困难暂时无法提供的,须经吉林检验检疫局同意后,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待业人员:所在社区或街道关于考生待业身份的证明(须加盖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和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加贴照片),身份证和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关职位要求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有关职位要求的财务实际工作经验证明(需加盖公章),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
参加面试的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安排及有关要求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0年6月19日 (9:00-18:00)。
面试地点:吉林检验检疫局机关大楼(乘车方式见附件2)。
(二)面试要求
考生务必提前1小时(即8:00)到达面试候考地点(机关大楼1楼),参加面试抽签。截止当天上午8:50,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合成成绩占50%;最后合成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一是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二是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和考察的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为1:1。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确认、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七、有关招考工作的具体事项,考生可向吉林检验检疫局人事处咨询。
联系人:朱耀春 电话:0431—87607181
田 垚 电话:0431—87607012
地址: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
邮政编码:130062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2.乘车线路及地图
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