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5月3日专电 《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自1日起正式实施。这个条例的内容包括在招收公务员时,优秀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鼓励全社会参与志愿服务,没有对志愿者的年龄设定上下限。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大型志愿活动举办者等
应当为志愿服务工作提供相应的财政支持、经费保障和相关培训保障。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建立时间累计和绩效评价制度,用以表彰和奖励成绩突出者。凡志愿服务满3年、总时数达400小时的志愿者,可以申请志愿服务荣誉卡。
该条例还规定,在招收公务员、招工和招生时,在同等条件下,优秀志愿者可以优先录取。
据不完全统计,江苏自1994年正式启动志愿者行动以来,截至2006年底,全省累计向社会提供志愿服务2600多万人次,长年参加社区志愿服务的注册骨干志愿者有近百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