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华图网校 > 其他(不用) > 考试资讯 >
江苏省在招收公务员时 优秀志愿者可优先录取
2007-05-05 14:25  常州龙网 点击: 载入中...


        新华社南京5月3日专电  《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自1日起正式实施。这个条例的内容包括在招收公务员时,优秀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鼓励全社会参与志愿服务,没有对志愿者的年龄设定上下限。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大型志愿活动举办者等
应当为志愿服务工作提供相应的财政支持、经费保障和相关培训保障。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建立时间累计和绩效评价制度,用以表彰和奖励成绩突出者。凡志愿服务满3年、总时数达400小时的志愿者,可以申请志愿服务荣誉卡。

        该条例还规定,在招收公务员、招工和招生时,在同等条件下,优秀志愿者可以优先录取。

        据不完全统计,江苏自1994年正式启动志愿者行动以来,截至2006年底,全省累计向社会提供志愿服务2600多万人次,长年参加社区志愿服务的注册骨干志愿者有近百万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表情:
匿名

最新评论

一周资讯排行
本月资讯排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意见反馈 | 合作加盟 | 媒体关注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网址导航
Copyright©2006-2010 htexam.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华图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证09038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24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