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已经公布,现有部分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未达到1:3的面试比例,需要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现将调剂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的原则和条件
(一)调剂在专业科目考试内容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
(二)已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三)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
(四)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五)申请调剂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应当达到原报考职位专业类别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原报考“政法类”职位的考生,总成绩达到“政法类”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可调剂申报“公安、司法(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政法类”职位;原报考“公安、司法(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政法类”职位的考生,如总成绩达到“政法类”最低合格分数线,也可调剂申报“政法类”职位。
二、调剂程序及资格审查
调剂采取网上调剂的方式公开进行:
(一)查询调剂职位。考生从20日起,可以登录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查询调剂职位、调剂人数、专业考试科目、资格条件等内容。
(二)网上递交调剂申请。2010年5月21日9:00至5月24日18:00期间,考生通过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身份证号码进入报名调剂系统,填报申请调剂的相关信息。考生应当根据自身情况、拟申请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递交调剂申请,每人限申请一个调剂职位。在递交调剂申请时间结束之前,考生可以改变申请调剂的职位。
考生对调剂职位所需基层工作最低年限、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招录单位的咨询电话详见上海“21世纪人才网”《 2010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三)调剂职位的资格审查。2010年5月25日9:00至5月26日18:00,招录单位根据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本单位的调剂申请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招录单位按照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调剂审查合格的人数达到规定的调剂人数后,招录单位不再对其他人员做资格审查。
三、查询调剂结果
2010年5月28日之后,考生可以登录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询调剂结果。
上海市公务员局
2010年5月20日
具体调剂岗位:2010年度上海市公务员招考调剂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