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网校温馨提示】2009年,唐山市选聘683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不含省选聘317名)名额分配如下: 遵化市65名、迁安市52名、迁西县36名、玉田县65名、滦县106名、滦南县125名、乐亭县82名、唐海县2名、丰润区54名、丰南区48名、路南区5名、古冶区14名、开平区12名、芦台开发区7名、汉沽管理区3名、南堡开发区4名、高新技术产业园区3名。
按照《唐山市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精神,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制定本选聘简章。
唐山市2009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简章
一、选聘数量和名额分配
2009年,唐山市选聘683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不含省选聘317名)名额分配如下:
遵化市65名、迁安市52名、迁西县36名、玉田县65名、滦县106名、滦南县125名、乐亭县82名、唐海县2名、丰润区54名、丰南区48名、路南区5名、古冶区14名、开平区12名、芦台开发区7名、汉沽管理区3名、南堡开发区4名、高新技术产业园区3名。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2007、2008、2009年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活动服务期满和各县(市)区自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且仍在村任职的,年龄30周岁以下(截至2009年6月12日),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也可参加选聘。2007、2008年已由唐山市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选聘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体健康。
受学校处分、党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不能报名。
三、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6月12日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