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甘肃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定于2009年9月29日(星期二)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兰州市城关区左家湾169号)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一张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于2009年9月29日早晨7:30以前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测评实施规则组织进行。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实际录用计划名额1:1的比例确定。
三、测评项目和标准:
男子组:
10米×4往返跑:≤13″1 1000米跑: ≤4′25″
立定跳远:≥2.0米 引体向上:8个
女子组:
10米×4往返跑:≤14″0 800米跑:≤4′20″
女子立定跳远: ≥1.4米 仰卧起坐:23个(1分钟)或45个(不限时)
四、体能测评记分办法:
体能测评共4个项目,每项2.5分,共10分。四项体能测评成绩合计不到7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每个项目测评不达标的,按相应标准扣分。扣分标准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每低于达标成绩1秒扣0.05分;男子、女子10米×4往返跑低于达标成绩1秒扣0.1分;引体向上每少于达标成绩1个扣0.31分;立定跳远每少于达标成绩1厘米扣0.1分;仰卧起坐每少于达标成绩1个扣0.1分。
五、体能测评中,考生要服从领队安排,遵守纪律,不得随意串场。
六、考生测评完每个项目后须记住测评成绩,若发现成绩登记有误,可当场向领队和监督人员反映或申述。
联系电话:0931-8535018
省政法招录工作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